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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落实2018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,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提升计划,经研究决定,海门市部分区镇(街道、园区)招引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工作人员5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(一) ,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二) 医药(护)类专业毕业,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3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),具有医药(护)类职(执)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(1978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)。
(三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四)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(详见《海门市部分区镇(街道、园区)招引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》,以下简称《岗位简介表》,附件1)。
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二、报名
(一)招引岗位
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(附件1)。
(二)报名时间及地点
报名时间: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止 8:30--11:30, 13:30--16:00。双休日不接受报名。
报名地点:海门市各区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。
(三)报名方式
本次招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应招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,本次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,不得受人委托代为报名。
(四)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
应招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应招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;②填写准确的《海门市部分区镇(街道、园区)招引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》一份(附件2,可下载);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⑤医学类执业资格证书(如无,可不提供);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报名时由各区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招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,资格复审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《准考证》。
本次招引不收取报名费。
应招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区镇(街道、园区)报名,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区镇(街道、园区)者,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从事招引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引工作公正性的,应当实行回避。
三、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考试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。
(一)笔试
1.对象: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《准考证》人员。
2.内容:笔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、卫生服务规范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知识,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,采取闭卷考试方式。
3.时间和地点:具体时间地点见《准考证》。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笔试。
4.笔试成绩公布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合格线为60分,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门网上公布。
(二)面试
1.对象: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引人数的1.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(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),不足1.5倍按实确定。
2.时间和地点: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行通知。
3.面试主要测试应招人员的综合素质、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。
4.成绩:以百分制计算,合格线为60分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。
(三)总成绩
按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的权重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(小数点后保留二位)。
四、体检、考察
(一)体检。从面试合格者中,根据应招人员的总成绩,按招引岗位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(岗位总成绩相同的,取面试成绩高者。下同),并在中国海门网上公布。体检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(二)考察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,、道德品质,以及与应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。根据考察结果,确定拟招引人员名单。
五、公示和聘用
(一)公示。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招人员,在中国海门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二)用工及待遇。公示结束后,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,区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与拟招引签订招引协议。拟招引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,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(三)因下列情形导致拟招引岗位出现空缺的,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(末位同分的,取面试成绩高者)。
1.应招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;
2.拟招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招用的;
3.拟招人员明确放弃招用的;
4.其他导致拟用岗位空缺的情形。
招引手续办理结束后不再替补。
(四)统筹调剂。对于未完成招引名额的区镇(街道、园区),在全市其他区镇“服从调剂”且未被招引录取的报名者中,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“高分优先”的原则进行统筹调剂。
六、纪律监督
本次招引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招引工作以本《公告》为依据,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应招人员的考试和招用资格,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。
七、本《公告》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政策咨询:0513-82207988、82212707
纪律监督:0513-82212762
附件1:
《海门市部分区镇(街道、园区)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招引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》
附件2:
《海门市部分区镇(街道、园区)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招引工作人员报名表》
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2018年5月28日
编辑:summer
健康海门